# 知识产权法与标准化考点总结

# 文章目录:

1.法律法规知识

1.1 知识产权

1.2 保护期限

1.3 知识产权人的确定

1.3.1 职务作品

1.3.2 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商标、专利

1.4 侵权判定

2.标准化基础知识


# 1.法律法规知识

# 1.1 知识产权

# 1.2 保护期限

客体类型权力类型保护期限
公民作品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没有限制

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

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

(第50年的12月31日)

单位作品

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

50年(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

的12月31日),若期间未发表

则不保护。

公民软件产品署名权、修改权没有限制

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使用许可权、

获得报酬权、转让权

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第50年

的12月31日)。合作开发,以

最后死亡作者为准。

单位软件产品

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使用许可权、

获得报酬权、转让权

50年(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

的12月31日),若期间未发表

则不保护。

注册商标权

有效期10年(若注册人死亡或倒闭

1年后,未转移则可注销,期满后6

个月必须续注)

发明专利权保护期20年(从申请日开始)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用权保护期10年(从申请日开始)
商业秘密权不确定,公开后公众可用。

# 1.3 知识产权人的确定

# 1.3.1 职务作品

情况说明判断说明归属
作品职务作品

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作,

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

除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归单位

有合同约定:其著作权归属于单位

(按合同执行)

除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归单位
其他

作者拥有著作权,单位有权在业务

范围内优先使用。

软件职务作品属于本职工作中明确规定的开发目标单位享有著作权
属于从事本职工作活动的结果单位享有著作权

使用了单位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信息

等物质、技术条件,并由单位或组织承担责任

的软件。

单位享有著作权
专利权职务作品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单位享有专利权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

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单位享有专利权

离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

与原单位工作相关

单位享有专利权

# 1.3.2 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商标、专利

情况说明判断说明归属
作品软件委托开发

有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委托方

(按合同执行)

委托方
合同中未约定著作权归属受委托方
合作开发

只进行组织、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

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

不享有著作权
共同创作的

共同享有,按人头比例,

成果可分割的,可分开申请。

商标

谁先申请谁拥有(除知名商标的非法抢注)

同时申请,则根据谁先使用(需提供证据)

无法提供证据,协商归属,无效时使用抽签决定(但不可不确定)

专利

谁先申请谁拥有

同时申请,则协商归属,但不能够同时驳回双方的专利申请。

# 1.4 侵权判定


# 2.标准化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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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 7/31/2022, 3:31:29 PM